精卫中心二七院区心理康复大楼建设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院内采购公告
依据《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中心现对二七院区心理康复大楼建设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院内采购评审,现将本次采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二七院区心理康复大楼建设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编号:WJ-FW-2020-010
三、采购预算: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范围:
1、负责项目相关的所有合同文本及相关补充文件的起草,参与谈判、审核、修订合同;合理设置合同条款,将风险在合同订立时进行有效规避、约束,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2、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有文书、合同、函件等文件把关,规避法律风险;
3、在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决算等阶段发生的争议提供法律意见;
4、在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决算等阶段如发生价款、工期、质量等纠纷的诉讼或仲裁,代表院方进行法务活动,另行计费;
5、服务期结束后由我中心相关管理人员及项目相关管理单位人员共同对法律顾问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以考核年度工作。
(二)项目概况:项目拟拆除现有的门诊楼、行政楼和综合楼,面积共10191平方米,新建1栋心理康复大楼及副楼,共设置床位数700张。总建筑面积81435平方米,其中地上53035平方米,地下284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为7.2505亿元,资金来源为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和财政资金。
(三)项目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89号
(四)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五)付款方式:服务期满半年付款至50%,一年期满后支付余下50%款项。
(一)投标人为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年检;
(二)签署《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见附件一;
(三)投标人承诺指派至少两名执业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提供服务,并指定其中一名骨干律师作为主要联络人。拟派项目律师团队需精通建设工程专业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建设工程项目的专项法律服务工作经验;
(四)法律顾问团成员均需依法取得执业证书,且具有连续五年以上执业经历,无被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惩戒记录,需提供法律顾问团成员名单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有常年建设工程法律顾问的服务方案及服务内容;
(六)供应商在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公示期间内的网站截图);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八)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六、响应报价构成
供应商给出的价格应为最终含税价,在采购需求未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况下,采购人不会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七、响应文件构成
(一)参加评审的供应商或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参加评审的供应商或制造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报价函及响应文件,参照评分细则编制,见附件二(加盖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七)报价一览表(单独封装并加盖公章)。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1日 17:00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采购管理办公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文件袋封口上需加盖公章(上述第七点(一)至(五)项另附一份不予密封,供投标资格审查使用),逾期未交响应文件的不得参加评审。
八、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九、开标地点: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
联系电话:027-82281727
联系人:张瑾 邱哲 夏振洲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一:评分细则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 |
有效供应商报价中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 20 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报价)×20 |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40分) |
服务方案 针对用户需求、根据对法规政策及情况的了解程度,对相关服务内容的重点分析以及对项目的理解程度进行评分 |
8 |
描述准确、清晰 6-8分 描述基本准确 3-5分 描述不准确 0分 |
服务内容 供应商须协助招标人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提供建设工程法律顾问的服务方案及服务内容 |
7 |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6-7分 合理、可行 3-5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 0-2分 |
|
服务时效 在采购人的服务需求中,根据自身情况对服务承诺、服务及时性、服务保障措施等论述 |
7 |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7分 合理、可行 3-6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 1-2分 不可行 0分 |
|
保密承诺 保密承诺有明确的责罚及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的,根据相对优劣情况进行评分 |
7 |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7分 合理、可行 3-6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 1-2分 不可行 0分 |
|
项目团队的稳定性(0--6) |
6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合同期内应保持稳定。有承诺的得6分,无承诺的得0分。(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承诺为准) |
|
项目负责人情况(0--5) |
5 |
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10年以上得5分;执业年限5年以上不满10年得3分;执业年限不满5年得4分。(“以上”含本数,“不满”不含本数,下同,证明材料以律师执业证为准) |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40分) |
律师事务所执业情况及合伙人工作经验 |
8 |
根据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合伙人稳定性、信誉等情况综合评审,满分8分。 |
责任律师 |
3 |
本科学历1分,硕士学历2分,博士学历3分,其他0分。 |
|
2 |
正高职称2分,副高职称1 |